合法保母 = 考取保母合格證照 + 居家托育登記証
自 2014.12.1 起,政府推動保母登記全面法制化後,合法保母才能收托執業。
有保母專業証照者都需向執業地區保母協會申請居家托育登記証,經審核通過有居家托育証書寫明托育場所和執業地區,才算合法。家長面試時,在宅或到府保母都需出示居家托育証照及身份証 証件。只有保母證照是違法無法收托執業的,經查証家長和保母都需受罰。此也關係到向政府申請托育補助及提供給家長們定期審查合格保母的安心保障喔^^
證照保母才能執業 ( 到宅 / 在府 都需要 )
第一關卡 保母專業証照考取
由政府認可的保母專業証照門檻有三種 :
(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證書
(2)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需上課滿 126小時。
(3)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會依証照不同而申請縣市政府的補助金額而有差異。
(想了解各縣市政府有那些補助可申請,請點看這)
第二關卡 申請居家托育登記証
申請者需符合年滿二十歲,並考取保母合格証照才能申請登記。
領有居家托育登記証的保母,是已經社區保母協會人員實地審查通過。
含有政府幫家長先審核過合格保母細項保障如下:
1、保母健康檢查-提供申請時3個月內健檢合格證明,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健康檢查。
(含結核病胸部X光檢查、A型肝炎抗體(含IgMAnti-HAV及IgG Anti-HAV)檢驗、傷寒檢查)。
2、保母良民證調查-三個月內警察局無刑事證明、共同居住成員名冊清查。
3、寶寶環境安全檢測-在宅托育40項環境安全檢測、同居人過濾。
(到府托育免附,但訪視員會在事先通知家長並在保母工作時間內到訪查視) 。
4、保母在職訓練要求-每年持續滿18小時的專業訓練 。
(覆習CPR等急救術、嬰兒照料新知等課程)
5、監督托育人數控管-托育合約簽定後,保母需主動告知收托兒童之義務,
開始及結束收托每一兒童之日起七日內,將簽約合約報主管機關備查。
6、主管機構監督訪期-定訪視 初次訪視:新保母初次收托兒童,4次/年
例行訪視:收托兒童1年以上,1次/年、全日或夜托或聯托,4次/年
7、強制投保申辦-登記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會強制保母投保「工作責任意外險」。
8、六年一審-居家托育登記証及保母証照為效期六年,每滿六年需再重新審查、
需滿效期三各月前申請登記。
(如有保母有搬家需重新辦理,辦理核發時期約需1~2各月,可跨多縣市申請,
並需拿到該縣市核發的居家服務托育証才可收托執業。)
家長面試時需請保母出示居家服務托育証和身份証比對,
居家服務托育証書上會註明保母証照資格
(如下範本圖)
B. 姓名照片、出生年月日、身份証証號是否為保母本人
C. 保母專業証照資格說明
範本中保母已有結業証書並考取到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可申請政府托育補助。
D. 執業收托性質和托育地址等資料是否與現況相符
範本中保母含有在宅和到府托育執業資格,托育地址是否和保母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証上登記為相同,代表環境有經過定期檢核。
E. 居家托育登記証是否在期效內
保母証照日期和居家托育登記証是否在期效內,六年為一審約需三各月前要重新申請補發。
家長找保母時可查看 保母合法收托人數比照表 了解托育兒數量
*不同托育型態而有不同人數規定 (保母自己若有6歲以下孩子也請計算在內)
兒童人數應以托育人員托育服務時間內實際照顧兒童數來計算,並包括其六歲以下之子女、受其監護及三親等內兒童。
每一位托育人員照顧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兒童至多四人,法定上限是兩歲以上下各兩位孩童。
每一位托育人員照顧全日或夜間托育兒童至多二人。
每一位托育人員照顧全日或夜間托育兒童一人者,得增加收托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之兒童至多二人,其中未滿二歲兒童至多二人。
每一位托育人員照顧夜間托育二歲以上兒童二人者,得增加收托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之兒童至多一人。
如二名以上聯合收托育人員於同一處所共同照顧兒童至多四人,其中全日或夜間托育兒童至多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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